个人所得税知识普及(四)
作者:后勤 最后更新时间:2022-06-27 发布者:ysbgs 来源:吉首市雅思实验学校 点击量:2564
3.居民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、稿酬所得、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预扣预缴的计算 (次)
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=每次取得的收入-费用减除
劳务报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=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*预扣率-速算扣除数
稿酬、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=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*20%
预扣率和费用减除:
所得项目
预扣率
费用减除
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(减除右侧费用后的)
预扣率
速算扣除数
劳务报酬所得
X<20000
20%
0
1.每次收入小于4000元的,减除费用按800元;
2.大于4000元的,减除费用按收入的20%;
3.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再减按70%
20000≤X≤50000
30%
2000
X>50000
40%
7000
特许权使用费所得
20%
稿酬所得
4.财产租赁所得(税率20%)
对个人按市价出租居民住房取得的所得,暂减按10%征收个税
(1)每次(月)收入≤4000元
应纳税所得额=每次(月)收入-准予扣除项目-修缮费用(800为限)-800元
(2)每次(月)收入>4000元
应纳税所得额=【每次(月)收入-准予扣除项目-修缮费用(800为限)】*(1-20%) 修缮费用可结转下月
“准予扣除项目”:税费(房产税、教育费附加等);转租租金。
例4:某人于2021年1月将自有面积为150平方米公寓按市价出租,年租金54000元。若2月下水道堵塞,由出租方负责找人维修,发生修理费1000元(已取得合法抵扣凭证),则租房个税为:
1月:54000/12*(1-20%)*10%=360元
2月:(4500-800)*(1-20%)*10%=296元
3月:(4500-200)*(1-20%)*10%=344元
其他月份同1月